【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检察新赋能 让青山绿水带来共同富裕
央视网消息(记者 王杰臣):近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联合举办的“发现最美 你评我论”——“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网评品牌活动走进广西桂林,通过现场走访调研,实地感受检察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乌桕滩属漓江流域著名网红景点,位于漓江西岸桂林市七星区竹江村,江滩上有一丛丛的乌桕林。每逢秋冬时节,树叶红透,三五处红叶,清澈的漓江流水,素有“小九寨沟”之美誉。
(相关资料图)
但是,随着慕名前往旅游休闲的游客不断增多,旅游垃圾、露天烧烤、废弃养殖网箱清理不彻底等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乌桕滩环受到污染,破坏了漓江的生态环境。“种了点经济作物,原本想靠游客增多多卖点钱,结果环境越来越差,来的人也就少了,卖的货也就少了。”桂林市七星区竹江村村民苏相恩告诉记者。
2020年6月15日,梁某某等人使用禁用捕鱼工具在漓江河道内进行非法捕鱼,非法电鱼所得的鱼近5公斤。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对梁某某等人破坏漓江渔业资源,损害漓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2月30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对梁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5月13日,法院判决梁某某等人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所造成的漓江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替代性修复。当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政部门等各界人士的监督下,梁某某等人购买15000余尾鱼苗向漓江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
据了解,2021年1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将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至七星区。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综合治理思路,将公益诉讼监督履职和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综合整治乌桕滩乱象,最终解决乌桕滩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二难困境”,乌桕滩旅游垃圾、焚烧污染等现象得到有效解决。
如今,乌桕滩恢复了往日的生态,如诗如画的山水美景每年都吸引着无数的游客前来游玩。通过对乌桕滩进行功能区划分,在实现乌桕滩的有序管理的同时,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的局面,村民的收入也越来越高,助推了乡村振兴。“原来年收入也就一两万块,现在环境好了,游客多了,我种的草莓卖得也就好了,收入比原来翻了几番,下一步计划把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苏相恩高兴地告诉记者。
(乌桕滩现状)
在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记者看到,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的大屏幕上,漓江水域事实情况清晰可见,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一览无余,综合执法大数据统一汇总在了这里。
据了解,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漓江风景名胜区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相关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院,不断向大数据要战斗力,创新打造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启用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平台,运用实时监控视讯系统接入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的100余个高清监控数据终端,延伸了检察监督“千里眼”,实现了数据从自有到共享,办案模式从单干到多部门协作。设计打造“星检漓江保护数字小卫士”线索举报小程序,为人民群众搭建“一键举报”的桥梁。
近两年来,桂林市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30件,其中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2件。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1222件1631人,其中破坏漓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335件458人。通过检察办案全市共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739.37万元,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79.9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7处,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累计68.52公里,漓江流域增殖放流健康无害鱼苗200万余尾,通过生态治理修复,补植复绿面积559.84亩。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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