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显示“一老一小”线上消费权益保障需加强|当前快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线上消费环境普遍得到改善,但是仍面临网络游戏及部分学习类APP管理不规范,老年消费者在出行等传统消费领域技术应用困难,农村物流体系明显存在效率低、服务差、成本高问题,部分直播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和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一老一小”线上消费权益保障仍需加强。
报告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和网游低俗化现象有待整治。网络游戏及部分学习类APP预装儿童智能应用游戏化、商业化、色情化,一些学习类APP存在学习功能少、休闲功能多、诱导营销多等问题,影响未成年消费者身心健康。
消费基础设施适老化、无障碍建设有待提速。老年消费者在出行、通信等传统消费领域存在技术应用困难,以数据为核心的消费新基础设施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加快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农村消费公平短板问题影响消费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相对较低,物流体系明显存在效率低、服务差、成本高等问题。
直播电商平台治理力度仍需加大。部分直播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和管理责任不到位,有的经营者诱导消费者与其“私下交易”,有的存在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问题,还有的存在传播低俗价值观等问题。
报告特别指出,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部分条款已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和消费升级的现实背景,无法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某些领域的现实需要。
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个性化、便利化服务,但也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挑战。例如,利用“爬虫”等技术非法爬取用户数据信息,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施“杀熟”的歧视行为,基于消费者消费记录、消费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有的经营者以不透明算法“暗箱操作”制定各类榜单误导消费者,但具体如何计算和排序难以知晓;有的经营者混淆竞价排名与自然排名,未按照法律要求显著标明“广告”;有的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流量造假、流量劫持或虚假注册账号,限制用户知悉客观情况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再次修订完善,既需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进一步充实细化和经营者责任义务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的问题,也需关注对行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履职与时俱进的制度支持保障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发展以及健康、生态理念的升级,原有标准体系之外的新产品、新服务大量涌现,标准缺失以及滞后老化问题开始显现。同时,服务领域标准缺失问题也愈发明显,亟须统一规范与服务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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